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什邡市政府及其部门、镇(街道、经开区)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向相关单位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什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http://www.shifa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报、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1.当面提交申请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2.公开申请邮政寄送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件人: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电话:8202929)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 | 受理点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市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开 股 | 什邡市蓥峰 北路1号 | 08:30-12:00 14:30-18:00 | 8202929 |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8—8217000
联系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
邮 编:618400
(二)行政复议
德阳市司法局(受理什邡市政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通讯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239号
邮 编:618000
什邡市司法局(受理什邡市各镇、街及部门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联系电话:0838-8202541
通讯地址:什邡市东风路252号
邮 编:618400
(三)行政诉讼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
邮 编:618000
(七)申请表
附件:什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