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的规定,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措施摘要汇报如下: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什邡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1.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确定的范围为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和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确定63家70次重点单位形成我市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并实现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企业采用随机抽取形式,确定检查单位名单33家39次。
2.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的相互衔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四条要求,各股(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要相互征求意见,要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又要消除重点检查对象漏查盲区。
3.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检查全过程探索使用应急管理部推广的“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各系统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并做好相关执法数据统计分析。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检查的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
一、背景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的规定,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措施摘要汇报如下: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什邡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1.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确定的范围为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和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确定63家70次重点单位形成我市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并实现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企业采用随机抽取形式,确定检查单位名单33家39次。
2.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的相互衔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四条要求,各股(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要相互征求意见,要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又要消除重点检查对象漏查盲区。
3.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检查全过程探索使用应急管理部推广的“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各系统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并做好相关执法数据统计分析。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检查的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