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的规定,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措施摘要汇报如下: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遵循“依法治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协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服务、综合监管、事故和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非计划性执法工作和计划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编制办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对重点检查单位实现全覆盖。对重点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办法按一定比例抽取,列入年度一般检查单位。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序,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风险和减少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1.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确定的范围为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和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确定48家51次重点单位形成我市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并实现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企业采用随机抽取形式,确定检查单位名单24家次。
2.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的相互衔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四条要求,各股(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要相互征求意见,要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又要消除重点检查对象漏查盲区。
3.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检查全过程探索使用应急管理部推广的“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各系统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并做好相关执法数据统计分析。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检查的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
一、背景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的规定,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措施摘要汇报如下: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遵循“依法治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协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服务、综合监管、事故和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非计划性执法工作和计划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编制办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对重点检查单位实现全覆盖。对重点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办法按一定比例抽取,列入年度一般检查单位。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序,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风险和减少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1.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确定的范围为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和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确定48家51次重点单位形成我市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并实现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企业采用随机抽取形式,确定检查单位名单24家次。
2.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的相互衔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四条要求,各股(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要相互征求意见,要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又要消除重点检查对象漏查盲区。
3.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检查全过程探索使用应急管理部推广的“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各系统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并做好相关执法数据统计分析。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检查的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