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街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街道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冬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什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什安办〔2024〕43号)统一安排,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雍城街道2024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什邡市人民政府雍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邵太松;联系电话:13795919507。)
雍城街道2024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全力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高度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街道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为街道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形势研判。
2024年12月,研判本地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找准本地区火灾多发的区域和场所,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要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本地区消防栓缺水、电气线路老化等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组织落实整改。
(二)夯实消防基础。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成立冬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队,深入开展日常消防宣传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落实消防责任。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每季度会商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每年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要重点排查行业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以及仓储物流和农村弱势群体、自建房等。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本单位内部约谈和排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
(四)开展消防宣传。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以及宽带电视、短信、“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相关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结合冬春季节发生的典型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五)做好救援准备。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分类开展实战演练,完善防消联勤机制,优化调整执勤力量,提升专业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街道各村(社区)和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把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调度,做到“打早、灭小”。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前置备勤力量,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三、火灾防控重点
(一)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
1.未经审批和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消防设施设备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停用损坏。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四)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1.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2.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3.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5.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五)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修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冰雪活动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3.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造员工宿舍。
(六)火源电源管理不规范。
1.经营性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用具及线路、管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规使用燃气。
2.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4.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5.电热器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6.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停放或充电。
(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1.多产权、多业态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或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
4.单位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四、工作要求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机制。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工作情况请及时报街道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6日、2月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报当月行动小结和《问题整改五落实台账》。2025年3月11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报工作总结。
附件:问题整改五落实台账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街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街道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冬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什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什安办〔2024〕43号)统一安排,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雍城街道2024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什邡市人民政府雍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邵太松;联系电话:13795919507。)
雍城街道2024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全力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高度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街道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为街道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形势研判。
2024年12月,研判本地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找准本地区火灾多发的区域和场所,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要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本地区消防栓缺水、电气线路老化等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组织落实整改。
(二)夯实消防基础。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成立冬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队,深入开展日常消防宣传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落实消防责任。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每季度会商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每年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要重点排查行业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以及仓储物流和农村弱势群体、自建房等。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本单位内部约谈和排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
(四)开展消防宣传。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以及宽带电视、短信、“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相关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结合冬春季节发生的典型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五)做好救援准备。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分类开展实战演练,完善防消联勤机制,优化调整执勤力量,提升专业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街道各村(社区)和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把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调度,做到“打早、灭小”。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前置备勤力量,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三、火灾防控重点
(一)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
1.未经审批和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消防设施设备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停用损坏。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四)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1.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2.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3.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5.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五)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修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冰雪活动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3.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造员工宿舍。
(六)火源电源管理不规范。
1.经营性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用具及线路、管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规使用燃气。
2.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4.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5.电热器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6.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停放或充电。
(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1.多产权、多业态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或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
4.单位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四、工作要求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机制。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工作情况请及时报街道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6日、2月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报当月行动小结和《问题整改五落实台账》。2025年3月11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报工作总结。
附件:问题整改五落实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