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科学化、处置规范化、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目的
为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旱涝灾害程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组织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3)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建立交通与其他应急联动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同时,与德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机制。
1.6灾害分级
根据《什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修订)》水旱灾害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水旱灾害分级,市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一是研究落实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交通系统防汛抢险救灾保障工作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二是统一指挥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决定、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掌握汛情变化趋势,积极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调配交通保障力量,调用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防汛物资、机具。
2.2工作机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通保通组、道路运输组、在建工程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等七个工作机构(具体联系人员见附件)。
2.2.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分管安运股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安运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养护所、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落实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迅速收集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与同级有关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抢通保通组
组长由分管公路养护及安全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养护所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养护所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全市管养公路、桥梁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雨季公路巡查制度,对辖区内临河、临崖、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公路、桥梁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负责对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和机具的储备工作,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抢险物资、机械能及时到位,立即组织实施抢通保通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涵)的技术检测工作并提出修复意见建议;负责水毁公路(桥涵)修复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向市局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受损情况。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及时联合公安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方案和过往车辆人员绕行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道路运输组
组长由分管道路运输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运管所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职责:做好全市防汛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征调落实工作,并提前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制定运力调度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调方案,做到“六个落实”(领导责任落实、车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带队人员落实、集结地点落实)。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任务,同时对抢险驾乘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雨情、水情变化,强化安全措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持好道路运输秩序,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运输通畅、安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在建工程组
组长由分管建设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建管股、质监股负责人兼任,成员为建管股、质监股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对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业主、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负责全市交通在建工程防汛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涵)的技术检测工作并提出修复意见建议;负责水毁公路(桥涵)修复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向市局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受损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养护所、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汛情、险情、灾情;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来文、来电、传真的收发;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政治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局财务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局法规股、局财务股、局工会等相关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灾损恢复重建工作中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调拨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所需物资的协调和调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7纪检监察组
组长由分管局机关纪委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为机关纪委副书记,成员为机关纪委委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政策、法规、征用应急救援车辆、机具、物资的解释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 警
3.1预警分类分级
预警分类分级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市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等三类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3.2预警机制
当有关部门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时,与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传递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3预警响应
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启动。市局根据上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并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I级(最高级)响应时,在市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各单位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抗洪抢险工作,抢险队伍、机械、车辆赴一线实施应急救援抢险,各组按职责安排落实应急救援工作。
Ⅱ级响应时,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各单位按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机械、车辆及物资到位待命,单位负责人要检查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加强值班巡查,防汛工作进入实战戒备状态。
Ш级响应时,各单位在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重点防汛目标进行巡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和信息。
IV级响应时,汛情来临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容易发生险情的路段,相关单位应安排人员巡查,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先期处置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有序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水旱灾害发生后,在什邡市政府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摸排掌握险情灾情,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降低损害后果,按规定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2分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时,分别对应启动一级(特殊情况下启动巨灾响应)、二级应急响应,自动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络,做好灾情报告。
发生较大、一般水旱灾害时,必要时调用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并及时将灾情和行业受损情况报送市局有关部门。
巨灾响应按照《什邡市交通运输局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2.1红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10分钟内到局机关集结待命,开展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应急抢险人员、车辆、机具等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二是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带装集结,准备应急装备物资;三是制定抢通保通方案,按照轻重缓急调度应急抢险队伍、装备物资,组织实施抢通保通;四是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区域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特别严重路段采取封控措施,科学制定远程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全面停止预警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筛查预警区域内“两客一危”车辆运行信息,发现仍在运营的,责令其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避险;三是按照市防指指令要求组织应急储备运力参与抢险救灾,协调周边区域应急运力做好支援准备;四是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畅通应急救援通道。
交通建设领域:按照有关规定一是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单位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停工;二是将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有序搬离至安全区域,无法撤离的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要做好防护措施、就地加固。
4.2.2橙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黄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半个小时内到单位集结,依职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指导地方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提前研判可能造成公路交通中断的影响因素,统筹规划、设置保通点,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二是视情集结抢通保通队伍,支援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地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严重路段采取管控措施,科学制定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四是加强安全防范,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避免发生抢通人员伤亡。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根据预警信息,市运管部门指导企业逐车实施风险提醒,杜绝冒险行车行为;二是要求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途经预警区域内已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路段的营运车辆采取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措施或寻找安全地带紧急停靠;三是途经山区的农村公交(客运)车辆不能绕行的一律停运;四是督促指导出租汽车企业提醒出租汽车司机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五是督促指导汽车客运站加密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对存在隐患的点位设置警示标识;六是督促指导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七是通知应急储备运力集结待命。
交通建设领域: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指导质监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预警险情评估;二是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提前加固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提前停工,三是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将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
4.2.3黄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蓝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视情采取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各工作组发布预警警报、部署防御措施。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抢通保通以及绕行工作方案,二是视情提供公路抢通保通技术支持及物资支援。三是加强巡查,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险情。
道路运输领域: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营运车辆运行线路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并落实调整发班时间、绕行、停运等风险管控措施;二是汽车客运站加强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核查防汛设施设备完备情况;三是出租汽车企业提醒司机在降雨开始后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四是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五是做好应急储备运力做好调配准备。
交通建设领域:一是立即将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的提前加固,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二是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必要时立即停工并撤离施工(驻)地。
4.2.4蓝色应急响应行动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并传递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准备以及应急物资盘点、机具整备等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指导公路管理机构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交通抢通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巡查,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险情。
道路运输领域: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立即开展防汛救灾隐患排查,做好洪涝灾害应急准备。
在建工程领域:指导交通建设项目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
4.3城市内涝响应行动
4.3.1市城运中心: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紧急协调和处理;及时向市局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负责制定防洪防汛、应对城市内涝抢险预案。
4.3.2其他应急措施。如救援,乘客安置等,及时与政府—雍城街道办事处对接联系。
4.4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
市级应急响应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 I、Ⅱ、Ⅲ、Ⅳ四级。由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终止条件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后,市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自动启动、终止相应等级。
5 信息报告
积极与气象、国土和水利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水情、旱情及发展趋势,重视对汛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应急抢险工作的准备情况。
5.1公路、桥梁、隧道灾情信息报告
市养护所负责收集、监测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有关灾情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级别、危害、趋势等和采取的应急处置等。
5.2在建工程灾情报告
建管股负责收集、监测交通在建工程领域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范围、级别、危害、趋势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5.3运输领域灾情报告
市运管所负责收集道路运输领域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范围、人车受损受灾、趋势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6 应急结束
防汛抢险结束后,经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实际及时报告灾损情况并组织实施灾后恢复建设。同时,要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并附电子文档)报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包括社会捐赠管理、救助物资、车辆、机具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等善后事宜。
7 附 则
7.1监督与检查
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预案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措施。同时,提前做好抢险物资和应急队伍的储备。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职责,定期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在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什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科学化、处置规范化、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目的
为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旱涝灾害程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组织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3)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建立交通与其他应急联动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同时,与德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机制。
1.6灾害分级
根据《什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修订)》水旱灾害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水旱灾害分级,市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什邡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一是研究落实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交通系统防汛抢险救灾保障工作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二是统一指挥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决定、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掌握汛情变化趋势,积极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调配交通保障力量,调用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防汛物资、机具。
2.2工作机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通保通组、道路运输组、在建工程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等七个工作机构(具体联系人员见附件)。
2.2.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分管安运股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安运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养护所、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落实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迅速收集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与同级有关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抢通保通组
组长由分管公路养护及安全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养护所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养护所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全市管养公路、桥梁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雨季公路巡查制度,对辖区内临河、临崖、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公路、桥梁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负责对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和机具的储备工作,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抢险物资、机械能及时到位,立即组织实施抢通保通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涵)的技术检测工作并提出修复意见建议;负责水毁公路(桥涵)修复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向市局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受损情况。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及时联合公安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方案和过往车辆人员绕行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道路运输组
组长由分管道路运输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运管所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职责:做好全市防汛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征调落实工作,并提前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制定运力调度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调方案,做到“六个落实”(领导责任落实、车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带队人员落实、集结地点落实)。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任务,同时对抢险驾乘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雨情、水情变化,强化安全措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持好道路运输秩序,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运输通畅、安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在建工程组
组长由分管建设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建管股、质监股负责人兼任,成员为建管股、质监股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对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业主、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负责全市交通在建工程防汛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涵)的技术检测工作并提出修复意见建议;负责水毁公路(桥涵)修复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向市局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受损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运管所、市路政所、市城运中心、市养护所、市交运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汛情、险情、灾情;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来文、来电、传真的收发;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政治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局财务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局法规股、局财务股、局工会等相关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灾损恢复重建工作中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调拨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所需物资的协调和调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7纪检监察组
组长由分管局机关纪委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为机关纪委副书记,成员为机关纪委委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政策、法规、征用应急救援车辆、机具、物资的解释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 警
3.1预警分类分级
预警分类分级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市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等三类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3.2预警机制
当有关部门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时,与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传递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3预警响应
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启动。市局根据上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并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I级(最高级)响应时,在市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各单位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抗洪抢险工作,抢险队伍、机械、车辆赴一线实施应急救援抢险,各组按职责安排落实应急救援工作。
Ⅱ级响应时,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各单位按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机械、车辆及物资到位待命,单位负责人要检查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加强值班巡查,防汛工作进入实战戒备状态。
Ш级响应时,各单位在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重点防汛目标进行巡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和信息。
IV级响应时,汛情来临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容易发生险情的路段,相关单位应安排人员巡查,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先期处置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有序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水旱灾害发生后,在什邡市政府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摸排掌握险情灾情,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降低损害后果,按规定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2分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时,分别对应启动一级(特殊情况下启动巨灾响应)、二级应急响应,自动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络,做好灾情报告。
发生较大、一般水旱灾害时,必要时调用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并及时将灾情和行业受损情况报送市局有关部门。
巨灾响应按照《什邡市交通运输局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2.1红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10分钟内到局机关集结待命,开展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应急抢险人员、车辆、机具等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二是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带装集结,准备应急装备物资;三是制定抢通保通方案,按照轻重缓急调度应急抢险队伍、装备物资,组织实施抢通保通;四是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区域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特别严重路段采取封控措施,科学制定远程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全面停止预警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筛查预警区域内“两客一危”车辆运行信息,发现仍在运营的,责令其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避险;三是按照市防指指令要求组织应急储备运力参与抢险救灾,协调周边区域应急运力做好支援准备;四是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畅通应急救援通道。
交通建设领域:按照有关规定一是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单位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停工;二是将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有序搬离至安全区域,无法撤离的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要做好防护措施、就地加固。
4.2.2橙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黄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半个小时内到单位集结,依职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指导地方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提前研判可能造成公路交通中断的影响因素,统筹规划、设置保通点,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二是视情集结抢通保通队伍,支援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地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严重路段采取管控措施,科学制定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四是加强安全防范,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避免发生抢通人员伤亡。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根据预警信息,市运管部门指导企业逐车实施风险提醒,杜绝冒险行车行为;二是要求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途经预警区域内已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路段的营运车辆采取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措施或寻找安全地带紧急停靠;三是途经山区的农村公交(客运)车辆不能绕行的一律停运;四是督促指导出租汽车企业提醒出租汽车司机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五是督促指导汽车客运站加密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对存在隐患的点位设置警示标识;六是督促指导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七是通知应急储备运力集结待命。
交通建设领域: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指导质监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预警险情评估;二是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提前加固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提前停工,三是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将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
4.2.3黄色应急响应行动
在落实蓝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视情采取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各工作组发布预警警报、部署防御措施。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抢通保通以及绕行工作方案,二是视情提供公路抢通保通技术支持及物资支援。三是加强巡查,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险情。
道路运输领域: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营运车辆运行线路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并落实调整发班时间、绕行、停运等风险管控措施;二是汽车客运站加强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核查防汛设施设备完备情况;三是出租汽车企业提醒司机在降雨开始后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四是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五是做好应急储备运力做好调配准备。
交通建设领域:一是立即将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的提前加固,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二是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必要时立即停工并撤离施工(驻)地。
4.2.4蓝色应急响应行动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并传递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准备以及应急物资盘点、机具整备等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一是指导公路管理机构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交通抢通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巡查,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险情。
道路运输领域: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立即开展防汛救灾隐患排查,做好洪涝灾害应急准备。
在建工程领域:指导交通建设项目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
4.3城市内涝响应行动
4.3.1市城运中心: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紧急协调和处理;及时向市局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负责制定防洪防汛、应对城市内涝抢险预案。
4.3.2其他应急措施。如救援,乘客安置等,及时与政府—雍城街道办事处对接联系。
4.4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
市级应急响应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 I、Ⅱ、Ⅲ、Ⅳ四级。由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终止条件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后,市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自动启动、终止相应等级。
5 信息报告
积极与气象、国土和水利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水情、旱情及发展趋势,重视对汛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应急抢险工作的准备情况。
5.1公路、桥梁、隧道灾情信息报告
市养护所负责收集、监测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有关灾情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级别、危害、趋势等和采取的应急处置等。
5.2在建工程灾情报告
建管股负责收集、监测交通在建工程领域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范围、级别、危害、趋势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5.3运输领域灾情报告
市运管所负责收集道路运输领域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范围、人车受损受灾、趋势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6 应急结束
防汛抢险结束后,经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实际及时报告灾损情况并组织实施灾后恢复建设。同时,要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并附电子文档)报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包括社会捐赠管理、救助物资、车辆、机具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等善后事宜。
7 附 则
7.1监督与检查
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预案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措施。同时,提前做好抢险物资和应急队伍的储备。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职责,定期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在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什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