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 号)有关要求,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方案),什邡市已下达 2025年度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1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3万元,省级资金2335万元。
截止7月25日,中央资金支付490万元,执行(支付)率61.02%;省级资金支付929.16万元,执行(支付)率39.79%。市财政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拨付,顺利完成各项建设、绩效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 号)有关要求,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方案),什邡市已下达 2025年度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1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3万元,省级资金2335万元。
截止7月25日,中央资金支付490万元,执行(支付)率61.02%;省级资金支付929.16万元,执行(支付)率39.79%。市财政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拨付,顺利完成各项建设、绩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