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生实事、重点任务等工作安排,我市为25—64周岁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救助性保险”,市财政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护航我市农村低收入妇女健康。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两癌”救助性保险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并适时根据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核实的农村低收入妇女人数变化予以调整。2022年-2024年,共计安排资金33.09万元,为开展购买“两癌”救助性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2022年为1090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3名妇女获赔15万元;2023年为754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3名妇女共计获赔15万元;2024年为1465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市妇联的沟通协调,了解购买“两癌”保险实际资金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民生实事、重点任务等工作安排,我市为25—64周岁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救助性保险”,市财政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护航我市农村低收入妇女健康。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两癌”救助性保险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并适时根据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核实的农村低收入妇女人数变化予以调整。2022年-2024年,共计安排资金33.09万元,为开展购买“两癌”救助性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2022年为1090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3名妇女获赔15万元;2023年为754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3名妇女共计获赔15万元;2024年为1465名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市妇联的沟通协调,了解购买“两癌”保险实际资金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