湔氐镇内设机构简介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机构编制、人大、机要保密、人事劳资、党史市志、队伍建设、信息档案、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民政、敬老院、慈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残联、教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公共设施维护、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秸秆禁烧、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商会、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的法规和财经的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和内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上传、下达,咨询服务、政务公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双拥等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畜牧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统筹协调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种植、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负责农民增收;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发展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含新时代文明实践);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湔氐镇内设机构简介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机构编制、人大、机要保密、人事劳资、党史市志、队伍建设、信息档案、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民政、敬老院、慈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残联、教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公共设施维护、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秸秆禁烧、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商会、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的法规和财经的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和内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上传、下达,咨询服务、政务公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双拥等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畜牧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统筹协调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种植、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负责农民增收;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发展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含新时代文明实践);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