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何晨洁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信访和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组织协调和督促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负责涉及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普法宣传、信访和维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营商环境工作,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 负责人:秦凤
拟订全市种植业、种业发展、粮油收储等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等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农作物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组织抗灾救灾物资、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及灾后生产恢复。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牵头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工作,组织农作物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负责种植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情信息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种植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牵头化肥、农药减量相关工作,指导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收集、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养殖业股 负责人:李勇
拟订全市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种畜禽、水产种苗、渔业渔政、网具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畜牧业、渔业基地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良繁体系建设。承担种畜禽(含水产原种和良种)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奶业、蜂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负责“河长制”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种质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畜牧业、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饲料饲政和畜禽屠宰管理。牵头组织兽医标准化和体系建设。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兽医、兽药(渔药)、饲料和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拟订全市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饲草粮种、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负责畜禽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监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指导乡镇开展检疫工作。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开展投入品安全规范使用监督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乡镇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村合作经济与集体土地管理股 负责人:肖溪
承担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制定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县域内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牵头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用地标准,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制定闲置集体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起草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经统计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农田建设与科技教育股 负责人:罗燚 张雅婷
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牵头土地细碎化整理、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科技项目申报、推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教育。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负责实施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农业机械化股 负责人:张兴建
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统筹农业农村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市场品牌培育股 负责人:余明军
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建立地标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拟订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监管、保护等有关工作。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家和地方布置的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收集、上报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指导农村电商平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固定资产投资、经贸洽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与区域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承担全市农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农业农村局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乡村规划建设和农业园区股 负责人:杨屹淳 程皎
统筹协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提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全市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拟订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产业基地建设。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对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特色产业、起草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涉农企业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脱贫成果巩固
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设,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运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德阳市级、什邡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协调落实特殊群体帮扶政策。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实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选派管理。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计划财务股 负责人:吕静
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农村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农村相关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全市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人:何晨洁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信访和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组织协调和督促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负责涉及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普法宣传、信访和维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营商环境工作,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 负责人:秦凤
拟订全市种植业、种业发展、粮油收储等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等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农作物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组织抗灾救灾物资、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及灾后生产恢复。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牵头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工作,组织农作物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负责种植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情信息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种植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牵头化肥、农药减量相关工作,指导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收集、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养殖业股 负责人:李勇
拟订全市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种畜禽、水产种苗、渔业渔政、网具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畜牧业、渔业基地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良繁体系建设。承担种畜禽(含水产原种和良种)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奶业、蜂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负责“河长制”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种质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畜牧业、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饲料饲政和畜禽屠宰管理。牵头组织兽医标准化和体系建设。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兽医、兽药(渔药)、饲料和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拟订全市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饲草粮种、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负责畜禽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监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指导乡镇开展检疫工作。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开展投入品安全规范使用监督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乡镇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村合作经济与集体土地管理股 负责人:肖溪
承担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制定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县域内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牵头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用地标准,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制定闲置集体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起草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经统计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农田建设与科技教育股 负责人:罗燚 张雅婷
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牵头土地细碎化整理、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科技项目申报、推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教育。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负责实施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农业机械化股 负责人:张兴建
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统筹农业农村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市场品牌培育股 负责人:余明军
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建立地标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拟订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监管、保护等有关工作。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家和地方布置的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收集、上报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指导农村电商平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固定资产投资、经贸洽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与区域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承担全市农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农业农村局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乡村规划建设和农业园区股 负责人:杨屹淳 程皎
统筹协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提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全市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拟订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产业基地建设。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对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特色产业、起草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涉农企业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脱贫成果巩固
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设,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运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德阳市级、什邡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协调落实特殊群体帮扶政策。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实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选派管理。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计划财务股 负责人:吕静
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农村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农村相关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全市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公开主体: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咨询电话:0838-8202054
- 监督电话:0838-8202054
- 发文时间: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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