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群综合部(办公室)
保留经开区原党群工作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具体事项;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文化建设、群团协调等工作;负责党政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分析、人员招聘、职工培训、考勤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和文电的收发、传递工作;负责年鉴撰写等相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督查、机要、保密、档案、证照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运行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园区“两新”组织、国有公司党组织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国资监管)部
保留原财务计划部职责和原国资监管及风控审计部的国资监管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园区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监管活动,负责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研究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对经开区下属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督,完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加强与市国资监管局对接,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等考核体系。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公共事务)部
保留原环保安全和公共事务部的部分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园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河长制、防汛、辖区砂石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防震减灾等工作;负责督导园区企业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相关工作,督促其履行国防义务,做好动员支前准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规划建设部(重点项目办)、经济运行部、企业服务部,保留原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增加政务服务职能。主要负责园区国土空间、产业发展、城市总体三规合一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在建工地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完成园区经济目标考核任务及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推进,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核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重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负责土地报征、低效闲置土地清理和盘活。负责园区的节能减排、水土保持,企业清洁化、标准化生产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信息化及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项目落地的水、电、气等要素协调等工作。负责为企业办理什邡市级部门下放至经开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类业务。负责受理入园企业金融服务、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负责企业用工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二次招商服务工作。负责成德眉资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京什合作、金什合作、彭什合作等区域协作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党群综合部(办公室)
保留经开区原党群工作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具体事项;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文化建设、群团协调等工作;负责党政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分析、人员招聘、职工培训、考勤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和文电的收发、传递工作;负责年鉴撰写等相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督查、机要、保密、档案、证照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运行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园区“两新”组织、国有公司党组织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国资监管)部
保留原财务计划部职责和原国资监管及风控审计部的国资监管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园区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监管活动,负责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研究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对经开区下属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督,完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加强与市国资监管局对接,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等考核体系。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公共事务)部
保留原环保安全和公共事务部的部分职责并做优化。主要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园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河长制、防汛、辖区砂石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防震减灾等工作;负责督导园区企业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相关工作,督促其履行国防义务,做好动员支前准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规划建设部(重点项目办)、经济运行部、企业服务部,保留原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增加政务服务职能。主要负责园区国土空间、产业发展、城市总体三规合一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在建工地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完成园区经济目标考核任务及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推进,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核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重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负责土地报征、低效闲置土地清理和盘活。负责园区的节能减排、水土保持,企业清洁化、标准化生产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信息化及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项目落地的水、电、气等要素协调等工作。负责为企业办理什邡市级部门下放至经开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类业务。负责受理入园企业金融服务、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负责企业用工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二次招商服务工作。负责成德眉资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京什合作、金什合作、彭什合作等区域协作工作。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