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德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德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的通知》(德医保中心〔2023〕14号)文件,由医药机构提交申请, 经局“两定”医药机构现场初评小组评估、党组研究、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什邡永正东街店等两家医药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什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德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德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的通知》(德医保中心〔2023〕14号)文件,由医药机构提交申请, 经局“两定”医药机构现场初评小组评估、党组研究、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什邡永正东街店等两家医药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什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