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雍城北路399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808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张 果党组书记、局长
肖 杨党组成员、市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尹爱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红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市、统战群团、脱贫攻坚、退休人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政务、机关事务、全面深化改革、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等工作。承担什邡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什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
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
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雍城北路399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808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张 果党组书记、局长
肖 杨党组成员、市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尹爱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红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市、统战群团、脱贫攻坚、退休人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政务、机关事务、全面深化改革、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等工作。承担什邡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什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
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
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