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及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资流〔2025〕3号)的通知有关要求,什邡市商务经合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经销售主体自主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商务经合局审核,现将什邡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起至4月3日止。对公示初步名单有异议或有其它方面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什邡市商务经合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8-8207026
附件: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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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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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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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门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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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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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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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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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松玲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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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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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祖镇京什小区61栋25.26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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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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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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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井镇邓师电动车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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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铃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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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井镇万兴社区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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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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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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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洛水镇嘉雨摩托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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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 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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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洛水镇导洛路5、7、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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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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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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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祖镇兴隆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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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祖兴隆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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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祖镇白沙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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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及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资流〔2025〕3号)的通知有关要求,什邡市商务经合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经销售主体自主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商务经合局审核,现将什邡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起至4月3日止。对公示初步名单有异议或有其它方面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什邡市商务经合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8-8207026
附件: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什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次参与销售主体初审合格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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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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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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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门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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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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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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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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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松玲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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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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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祖镇京什小区61栋25.26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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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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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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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井镇邓师电动车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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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铃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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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井镇万兴社区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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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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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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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洛水镇嘉雨摩托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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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 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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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洛水镇导洛路5、7、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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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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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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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祖镇兴隆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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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祖兴隆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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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马祖镇白沙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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