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察督办、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编制、保密、党建、党风廉政、绩效管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统战、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对外宣传、新闻、网络舆情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股。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议,承担调控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
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交易等相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工 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出资设立新公司、推进企业上市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外经外事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改革脱困等工作;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在什邡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专(兼)职外部董事的管理工作;配合市财政进行补助资金分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公务用车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使用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调研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日常管理、调度使用、运行保障、车辆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使用调配、维修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国资监管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股级职数2名。
市国资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什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察督办、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编制、保密、党建、党风廉政、绩效管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统战、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对外宣传、新闻、网络舆情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股。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议,承担调控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
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交易等相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工 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出资设立新公司、推进企业上市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外经外事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改革脱困等工作;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在什邡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专(兼)职外部董事的管理工作;配合市财政进行补助资金分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公务用车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使用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调研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日常管理、调度使用、运行保障、车辆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使用调配、维修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国资监管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股级职数2名。
市国资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