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内设机构
市发改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资产管理、史志编纂、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比选)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宜,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和调查涉及招投标程序的投诉和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发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市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牵头提出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负责对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参与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政法、城建、环保、社会发展领域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会同市住建局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产业发展和项目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市项目的储备工作;提出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会同市政府目标办对相关部门进行省、市重点项目目标绩效考核。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转报、安排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和监管。承担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六)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等专项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省级开发区等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七)科学技术股。负责全市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牵头组织拟定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物技术和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和科技服务发展。
(八)新经济发展股。负责对接落实国、省和德阳市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全市新经济领域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经济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新经济统计、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新经济企业发展培育计划,培育新经济市场主体,统筹推进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开展新经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区域新经济经贸合作,推进全市新经济对外交流合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创业。
(九)价格收费成本监审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及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负责监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区域合作和经济体制改革股。组织拟订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参与区域合作活动,负责督促区域合作重大签约项目的落实。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开展改革试验工作评估、总结、考核、宣传和推广。
(十一)社会信用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什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办什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
(十二)粮食和物资安全仓储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初审认定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物资储备、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动员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
(十三)粮食发展调控股。负责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四)财会审计股。承担局机关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和上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企业)的预决算编制、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负责所属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
(十五)烟草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现代烟草产业建设的重要决策,组织制定全市烟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烟草行业一二三产业发展;研究贯彻落实烟草产业有关政策,收集烟草产业的相关问题,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整合跨行业烟草产业发展资金,负责烟草产业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推进等工作;督促烟草产业目标任务的完成,组织烟草产业发展合作交流,负责烟草产业发展情况收集、信息反馈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发改科技局党组按照市委规定设置。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内设机构
市发改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资产管理、史志编纂、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比选)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宜,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和调查涉及招投标程序的投诉和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发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市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牵头提出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负责对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参与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政法、城建、环保、社会发展领域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会同市住建局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产业发展和项目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市项目的储备工作;提出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会同市政府目标办对相关部门进行省、市重点项目目标绩效考核。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转报、安排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和监管。承担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六)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等专项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省级开发区等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七)科学技术股。负责全市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牵头组织拟定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物技术和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和科技服务发展。
(八)新经济发展股。负责对接落实国、省和德阳市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全市新经济领域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经济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新经济统计、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新经济企业发展培育计划,培育新经济市场主体,统筹推进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开展新经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区域新经济经贸合作,推进全市新经济对外交流合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创业。
(九)价格收费成本监审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及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负责监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区域合作和经济体制改革股。组织拟订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参与区域合作活动,负责督促区域合作重大签约项目的落实。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开展改革试验工作评估、总结、考核、宣传和推广。
(十一)社会信用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什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办什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
(十二)粮食和物资安全仓储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初审认定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物资储备、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动员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
(十三)粮食发展调控股。负责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四)财会审计股。承担局机关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和上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企业)的预决算编制、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负责所属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
(十五)烟草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现代烟草产业建设的重要决策,组织制定全市烟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烟草行业一二三产业发展;研究贯彻落实烟草产业有关政策,收集烟草产业的相关问题,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整合跨行业烟草产业发展资金,负责烟草产业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推进等工作;督促烟草产业目标任务的完成,组织烟草产业发展合作交流,负责烟草产业发展情况收集、信息反馈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发改科技局党组按照市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