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财政局从以下三方面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压实主体责任。意向公开的主旨是为了广大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现优质采购、提升采购绩效。市财政通过反复在财政各类业务培训会、工作会、采购工作群广泛宣传、强调意向公开的重要性,压实采购人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营造正面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监督,规范意向公开内容。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规范采购人除框架协议外,对其他满足政府采购的项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必须囊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计划实施时间、采购需求概况等。市财政局通过不定期点对点发送工作提示、在采购工作群通报的方式,促进意向公开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严格审核,夯实公开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者,在采购人计划备案及发布正式采购公告阶段,倒查对应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发布时间,对发布时间距离采购公告不足30天的,原则上不予通过采购公告。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财政局从以下三方面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压实主体责任。意向公开的主旨是为了广大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现优质采购、提升采购绩效。市财政通过反复在财政各类业务培训会、工作会、采购工作群广泛宣传、强调意向公开的重要性,压实采购人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营造正面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监督,规范意向公开内容。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规范采购人除框架协议外,对其他满足政府采购的项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必须囊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计划实施时间、采购需求概况等。市财政局通过不定期点对点发送工作提示、在采购工作群通报的方式,促进意向公开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严格审核,夯实公开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者,在采购人计划备案及发布正式采购公告阶段,倒查对应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发布时间,对发布时间距离采购公告不足30天的,原则上不予通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