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
《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的公示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我市按照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推进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成果。为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现将《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向社会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为期30天,欢迎大家积极为《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建言献策,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063443859@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雍城一号广场2号楼2楼)(请在信封封面标注“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也可通过电话:0838-8209000,联系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件:
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pdf
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编辑:冯冰仪
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
《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的公示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我市按照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推进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成果。为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现将《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向社会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为期30天,欢迎大家积极为《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建言献策,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063443859@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雍城一号广场2号楼2楼)(请在信封封面标注“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也可通过电话:0838-8209000,联系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件:
什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pdf
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编辑:冯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