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政府
关于什邡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什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上
什邡市财政局局长 黄 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请予审查。
一、全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191,464万元的基础上,加上上级补助24,104万元,以及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86,130万元,共调增支出预算110,23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01,69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087万元,为预算的107.36%,增长4.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4,4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4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45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5,29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394,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5,986万元,为预算的94.79%,增长9.24%;加上上解支出37,95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600万元,支出总量为378,28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15,712万元,全市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支出预算变动。全市基金支出在年初预算38,555万元的基础上,加上上级专项补助、动用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超收收入57,082万元,减去调出资金55,231万元,全市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0,406万元。
2.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84,647万元,为预算的219.55%,增长140.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4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74万元,收入总量为153,337万元。全市基金支出完成30,437万元,为预算的75.33%,下降4.88%。加上调出资金55,2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7,700万元,支出总量为143,36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9,96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减去调出资金64万元后,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全市社保基金收入9,704万元,为预算的104.4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282万元,收入总量为25,986万元。全市社保基金当年支出7,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4%。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18,875万元。
二、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087万元,加上上级返还收入2,6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8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6,9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45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5,29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393,75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69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7,95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6,1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600万元,支出总量为378,184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市年终滚存结余15,571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0,687万元,主要是原因是安排国有公司项目资本金及消化以前年度财政借垫款,2018年1月已向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110,910万元,为预算的97.69%;非税收入50,177万元,为预算的137.47%。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公共安全支出16,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教育支出48,2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城乡社区支出48,5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农林水支出15,739万元,完成预算的72.78%;住房保障支出10,050万元,完成预算的90.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全市数据一致,收入总量为153,33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764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73万元,调出资金55,2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7,700万元,支出总量为143,36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9,969万元。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6,529万元,主要是国有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6,042万元,主要是年末支出未实现形成结余。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4,620万元,完成预算的76.3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50.0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2,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8.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数据与全市数据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数据与全市数据一致。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69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15万元。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待遇支出6,929万元、转移支出182万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
2017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9,745万元,加上按规定转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1,050万元、结余资金等2,692万元,减去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动用的19,745万元后,2017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3,742万元。
(六)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年末市本级结转资金25,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71万元,政府性基金9,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主要包括:文化方面121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2,166万元,农林水方面5,885万元,交通运输方面1,2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方面1,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金融支出及其他支出2,812万;政府性基金结转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8,2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13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其他基金555万元。
(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70万元,较上年下降9.3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万元),公务接待费651万元。
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77万元,较上年下降9.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1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
(八)预算内基建支出。
2017年安排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15,520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15,143万元,本级资金377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重大水利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项目。
三、2017年政府性债务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经省财政厅核定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4,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9,772万元,专项债务75,052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一般债务额度5,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702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债务余额。
根据财政部统计口径,2017年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66,808万元,下降10.03%,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220万元,占83.75%,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9,120万元,占16.12%;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68万元,占0.13%。
(三)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由省政府统一发行转贷市县政府,按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按预算管理模式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2017年共计收到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08,70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402万元(包括一般债券5,700万元和专项债券5,702万元),重点解决了成兰铁路、城北快速通道、八角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幼儿园、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等公益性项目资金缺口;置换债券97,3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39,600万元和专项债券57,700万元),对当年到期和债权人同意提前归还的存量债务进行了置换。
以上全市、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四、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省委“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支持帮扶脱贫、环保攻坚等重点支出,继续整合安排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重大支出,支持科技创新和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支出实现28.6亿元,同比增长9.24%。
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并增值税税率,认真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度我市共计落实税收优惠3.59亿元。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和31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全面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预计每年可减轻我市企业负担400万元。
(二)大力保障改善民生。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安排3.4亿元。全面完成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以上。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实行专户管理, “四项扶贫基金”规模达到1,100万元,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均超过省厅要求,并建立了基金补充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先后印发了各项基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安排本级部门预算资金13,726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项目。筹措资金3,700万元用于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今年被国家两部委考评为“优秀”。
三是支持教育文体事业发展。继续加大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的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支持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31个。
四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50元。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5,972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每月485元和每月3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20元和每月35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60元提高到 70元。支持建成棚户区1,46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1户,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规范各镇的财政管理体制,2017年印发了《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级财政体制的通知》(什府发﹝2017﹞8号),形成了以“保基本+分成+激励”为框架的镇级财政体制,市镇间财力分配关系更加明确,镇财政运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充分调动了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一系列我市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了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开展国有资产、资源评估工作,盘活全市范围内国有资产资源,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
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先后制定了《什邡市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什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成立了什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投融资领导小组例会,及时研判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化债方案。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内。有序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切实消除当期偿债风险,2017年,争取置换债券9.73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存量债务期限结构。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同时还存在税源结构单一、支出结构不合理、项目资金拨付受限等问题。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深入研究和采纳相关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什邡市人民政府
关于什邡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什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上
什邡市财政局局长 黄 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请予审查。
一、全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191,464万元的基础上,加上上级补助24,104万元,以及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86,130万元,共调增支出预算110,23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01,69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087万元,为预算的107.36%,增长4.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4,4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4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45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5,29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394,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5,986万元,为预算的94.79%,增长9.24%;加上上解支出37,95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600万元,支出总量为378,28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15,712万元,全市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支出预算变动。全市基金支出在年初预算38,555万元的基础上,加上上级专项补助、动用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超收收入57,082万元,减去调出资金55,231万元,全市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0,406万元。
2.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84,647万元,为预算的219.55%,增长140.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4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74万元,收入总量为153,337万元。全市基金支出完成30,437万元,为预算的75.33%,下降4.88%。加上调出资金55,2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7,700万元,支出总量为143,36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9,96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减去调出资金64万元后,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全市社保基金收入9,704万元,为预算的104.4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282万元,收入总量为25,986万元。全市社保基金当年支出7,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4%。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18,875万元。
二、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087万元,加上上级返还收入2,6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8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6,9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45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5,29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393,75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69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7,95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6,1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600万元,支出总量为378,184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市年终滚存结余15,571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0,687万元,主要是原因是安排国有公司项目资本金及消化以前年度财政借垫款,2018年1月已向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110,910万元,为预算的97.69%;非税收入50,177万元,为预算的137.47%。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公共安全支出16,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教育支出48,2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城乡社区支出48,5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农林水支出15,739万元,完成预算的72.78%;住房保障支出10,050万元,完成预算的90.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全市数据一致,收入总量为153,33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764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73万元,调出资金55,2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7,700万元,支出总量为143,36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9,969万元。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6,529万元,主要是国有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6,042万元,主要是年末支出未实现形成结余。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4,620万元,完成预算的76.3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50.0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2,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8.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数据与全市数据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数据与全市数据一致。
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69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15万元。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待遇支出6,929万元、转移支出182万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
2017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9,745万元,加上按规定转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1,050万元、结余资金等2,692万元,减去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动用的19,745万元后,2017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3,742万元。
(六)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年末市本级结转资金25,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71万元,政府性基金9,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主要包括:文化方面121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2,166万元,农林水方面5,885万元,交通运输方面1,2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方面1,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金融支出及其他支出2,812万;政府性基金结转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8,2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13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其他基金555万元。
(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70万元,较上年下降9.3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万元),公务接待费651万元。
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77万元,较上年下降9.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1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
(八)预算内基建支出。
2017年安排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15,520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15,143万元,本级资金377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重大水利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项目。
三、2017年政府性债务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经省财政厅核定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4,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9,772万元,专项债务75,052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一般债务额度5,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702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债务余额。
根据财政部统计口径,2017年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66,808万元,下降10.03%,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220万元,占83.75%,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9,120万元,占16.12%;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68万元,占0.13%。
(三)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由省政府统一发行转贷市县政府,按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按预算管理模式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2017年共计收到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08,70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402万元(包括一般债券5,700万元和专项债券5,702万元),重点解决了成兰铁路、城北快速通道、八角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幼儿园、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等公益性项目资金缺口;置换债券97,3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39,600万元和专项债券57,700万元),对当年到期和债权人同意提前归还的存量债务进行了置换。
以上全市、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四、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省委“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支持帮扶脱贫、环保攻坚等重点支出,继续整合安排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重大支出,支持科技创新和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支出实现28.6亿元,同比增长9.24%。
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并增值税税率,认真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度我市共计落实税收优惠3.59亿元。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和31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全面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预计每年可减轻我市企业负担400万元。
(二)大力保障改善民生。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安排3.4亿元。全面完成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以上。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实行专户管理, “四项扶贫基金”规模达到1,100万元,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均超过省厅要求,并建立了基金补充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先后印发了各项基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安排本级部门预算资金13,726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项目。筹措资金3,700万元用于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今年被国家两部委考评为“优秀”。
三是支持教育文体事业发展。继续加大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的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支持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31个。
四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50元。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5,972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每月485元和每月3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20元和每月35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60元提高到 70元。支持建成棚户区1,46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1户,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规范各镇的财政管理体制,2017年印发了《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级财政体制的通知》(什府发﹝2017﹞8号),形成了以“保基本+分成+激励”为框架的镇级财政体制,市镇间财力分配关系更加明确,镇财政运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充分调动了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一系列我市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了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开展国有资产、资源评估工作,盘活全市范围内国有资产资源,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
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先后制定了《什邡市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什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成立了什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投融资领导小组例会,及时研判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化债方案。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内。有序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切实消除当期偿债风险,2017年,争取置换债券9.73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存量债务期限结构。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同时还存在税源结构单一、支出结构不合理、项目资金拨付受限等问题。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深入研究和采纳相关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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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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