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什邡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70万元,较上年下降9.3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万元),公务接待费651万元。
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77万元,较上年下降9.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1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支出。
什邡市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什邡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70万元,较上年下降9.3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万元),公务接待费651万元。
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77万元,较上年下降9.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1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