蓥华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人大、保密、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文书档案、绩效考核、老干部、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责: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基层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社会救助、残联、慈善、优抚和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辖区内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监督、管理和执行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
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政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三农”、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负责农业信息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改革、宅基地管理和农民增收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辖区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辖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党群服务等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辖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辖区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产业发展,水利等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动物、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扶贫开发、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维护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负责维护集镇公共设施、集镇河道、绿化设施;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服务工作。
(十三)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辖区旅游规划、文旅项目招商、文旅策划宣传、文旅节会活动、景区管理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等工作。
蓥华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人大、保密、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文书档案、绩效考核、老干部、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责: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基层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社会救助、残联、慈善、优抚和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辖区内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监督、管理和执行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
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政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三农”、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负责农业信息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改革、宅基地管理和农民增收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辖区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辖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党群服务等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辖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辖区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产业发展,水利等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动物、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扶贫开发、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维护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负责维护集镇公共设施、集镇河道、绿化设施;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服务工作。
(十三)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辖区旅游规划、文旅项目招商、文旅策划宣传、文旅节会活动、景区管理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等工作。